差點出車禍
在一個天氣晴的傍晚,那時是下班的尖峰時間,大約六點半,天色已黑,無降雨.視線狀況良好.終於離開塞了很久的忠孝橋,上了往市民大道的引道,記得到市民大道後,大家的車速開始加快,所以我也放心的大腳油門踩下去.原本一切都很正常,我開在中間車道,記得時速約80-90間,後來到了一個匝口,因為市民大道上下的匝口是設在內側不是外側.記得那時三個車道只有我是領頭車,也就是其他車都在我後方,我與前方的車群距離約一兩百公尺,所以我本能的繼續加速前進.當前一秒判斷都很正常,但下一秒就看到原本在內側車道準備排隊下橋的一台賓士汽車突然從內側車道轉入我的中間車道.我看到他突然轉進來的時候.距離他不到100公尺.情急之下,我本能的把方向盤往右轉,試圖把車轉到最右邊的外側車道以閃避這台車.感謝上天與各位神明的庇佑,讓我與家人安然閃過這次的危機.由於我是領頭車的緣故,所以前方附近都沒其他車,讓我能成功的把車在高速行駛中從中間車道轉到最右邊的外側車頭.雙方都毫髮無傷.
閃過災害後,我透過後照鏡才發現後面有一台銀色的賓士汽車離我很近.所以我推測他應該是原本開在我後面的車,至於他是在中間還是外側車道這我不知.因為閃過後我就踩剎車讓速度降下來,而透過後照鏡我才知道銀色賓士在我後面.後來因為我的匝道快到了,要轉進內側車道,所以我打左轉方向燈,這時銀色車有對我閃遠光燈,我猜是剛剛他也嚇到,所以要我注意後方有車吧.後來我們這三台車還一起在同一個匝口下.在等紅燈時,其實有想過要不要去跟銀色賓士道歉,並說明當時狀況,當因為還在路上,所以就沒去.到平面道路後,他就開走了.
以自己看過這麼多車禍的經驗跟坐在副駕駛座的我爸來看,確實是因為黑色賓士突然轉進我的車道,因為有這個因,所以才會導致我轉彎的這個果.這因果關係是可以成立.雖然錯的主因不在我,但我還是要負起一小部分的過失,那就是「應注意前方而未注意」自己判斷如果真的造成車禍的話,黑色賓士過失約七成,我三成.但因為黑色賓士轉彎後速度不快,反倒是我車速比較快,所以如果真的撞上,我們不論是車還是人受的傷害會相對比較重.
但先不管主因是因為黑色賓士的過失而造成這個傷害的問題,因為如果真的撞上去,我們的損失一定比事後的法律追究來的多,畢竟法律也只是事後的補救,所以更積極的應該是自己能不能安全避開這個別人犯的過失.這才是我覺得的重點.
誠實面對當時自己的過失
一、我當時其實並沒有很專注在開車,因為有在跟家人聊天.但就像一般開車會聊天一樣,或許因為聊天,所以有點鬆懈警戒,但我並不認為聊天對我後續判斷有多大的影響.
二、事發當下,由於發生的很快,我只本能的把方向盤往右轉,因為一般來說左側有對向來車,而右側的車速相對較慢,所以我都習慣往右滑行以減低傷害.
三、事發當下,我其實沒有剎車或是打方向燈,也沒有確認附近車輛的相對位置.我只想趕快把車往右滑行,以閃避眼前的黑色賓士.所以附近剛好沒有其他車也真是感謝上天的庇佑,也感謝後方銀色賓士的駕駛也有平安閃過.我突如其來的舉動.我想他一定也有嚇到.
每當我開車時,老爸總是耳提面命提醒我,速度不要快,盡量開在中間車道,因為這邊最安全,不論是國道或是平面道路都要以預防性駕駛來面對各種隨時可能發生的狀況.還有要與前車保持一定距離.看到STOP標誌一定要完全停止再起步,也不要搶黃燈.隨時注意車輛周圍的其他汽機車的相對位置.因為有時一不小心就會撞到.另外也要注意有時我認為的想法,別人也有可能這樣想,例如我認為別人會讓我,但也有可能別人其實不想讓,所以應該直接讓他先過,避免掉這個問題.
這次的事件是個警惕,雖然說並沒有把我嚇到以後不敢開車,或是有陰影之類的,但確實讓我認真了解高速行駛時的危險,以後開車時應該更加注意.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不要冒險.另外也要強化自己面對狀況的應對方案,如應該要按喇叭或是打遠光燈警示黑色賓士.還有最重要的就是應該要踩剎車,說真的我為何沒踩剎車我也不知道,或許是覺得只要轉到別的車道,就可以沒事吧.我也不知道.
畢竟這次真的很幸運旁邊無車,讓我在沒打方向燈,也沒注意旁邊是否有車就平安閃過這次的災害.經驗必須記取.說真的看到黑色賓士竄出來的當下,我其實馬上有意識到這點,但我只想趕快把車移離開這個車道,不要撞上他,但我沒打遠光燈也沒按喇叭,可能是當下只想趕快往右轉,等到閃過後我才有點回神去評估發生甚麼事.這一切都發生的很快,快到讓我有點措手不及,只想閃過而沒去注意旁邊有無車輛.所以其根本之道就是以預防性駕駛的方法來假定別人的開車方法.然後主動避開問題.而不是當問題找上你時才去想解決辦法.
P.S.其實後來有點想說,當下之所以沒減速,只想往右滑行,可能是當下評估周遭沒車,所以覺得只要快速滑行到右側車道就可以閃過.這有點臭屁或太信任自己的技術.但平心而論我應該還是要先打方向燈跟確認後側的來車狀況.再決定轉彎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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